| 龚徐湾塌房事故包工头被判刑 种房进牢房 |
| 2004-10-23 来源: 楚天都市报 进入论坛 |
为套得征地补偿费,违章“种房”,一天建一层,结果4层楼整体垮塌,致3人死亡、13人受伤。昨日,洪山区法院对该房主请来的3名包工头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,余新明被判刑3年,吴新和、余细兵被判刑2年6个月。房主徐凯在逃。
法院审理查明,今年1月30日,东湖开发区龚徐湾居民徐凯得知村里的土地即将被征用,马上决定在自家菜地上抢建起一栋5层私房,以套取更多的补偿金。当日,他将该房屋发包给鄂州市泽林镇寿桥村村民余新明、余细兵、吴新和3人。明确表示,房子不设圈梁、构造柱,砖与砖之间不使用水泥,房间内不用钢筋承重,并要求一天建造一层。
随后,此3人从家乡招集近30名村民,组成临时施工队施工。到2月6日,房子已建成4层,当日晚7时许,工人们在连夜赶工时,房子突然坍塌。造成民工刘丽香、吴永义、汪建民3人死亡,曾国林等13人受伤(见2月7日本版)。6月18日,余新明等3人被洪山区检察院起诉。
法院审理认为,房主徐凯提出不符合规范的建造要求,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材料,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;施工承包者盲目按业主要求进行施工,对事故也应负一定的责任。同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,由余新明、吴新和、余细兵共同赔偿曾国林等人15.68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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